华农校报 (第1版)
第 477 期 >> 2009年04月22日 星期三  共8版  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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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华南农业大学2009年促进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》出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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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

●到基层就业有补贴

●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列为必修课

●尝试建设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新机制

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国及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精神,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,学校结合实际,研究出台了《华南农业大学2009年促进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以推动毕业生就业工作。

《办法》要求全校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明确责任,将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,对就业工作整体目标,要层层抓落实,务求做到任务明确,责任到人。学校党委和行政对毕业生就业工作负总责,全面谋划和部署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整体工作和长效机制。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学院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

《办法》采取多项有力措施,促进毕业生落实就业岗位。如对参加“服务西部计划”、“三支一扶”计划、“农村教育硕士计划”等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,学校一次性给予1000元补贴;积极引导毕业生参加“农村师资计划”,对签定该计划意向书的毕业生参加的教师资格证培训给予补贴;强化对家庭特别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,根据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。《办法》还积极构建促进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。如提出要把握《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纲要》和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人才培养的机遇,主动调整学科结构、专业结构和课程结构;将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成效列入到学院领导班子考核内容,将解决学生就业列入任课教师、班主任老师的工作量;在专业课程调整时将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列为必修课;探索建立双向互动、按需培养的育人模式,尝试建设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新机制;为有创业意愿的团队提供咨询、评估、支持等服务等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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