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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承担的水稻育性司法鉴定报告
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(广州)分中心讯2007年7月至12月,我校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(广州)分中心承担了由最高人民法院委托的一份水稻光、温敏雄性不育系“育性起点温度”的司法鉴定。日前,我国首例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决的水稻光、温敏雄性不育系育性纠纷案件再次开庭,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(广州)分中心鉴定专家出庭并解答了法官、上诉人和被上述人提出的有关问题。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测试(广州)分中心出具的水稻光、温敏雄性不育系“育性起点温度”司法鉴定结果,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当事人双方认可。